磋商公告︱民族文化宮配電室托管服務單位采購
為保證 民族文化宮供電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通過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采購符合條件的 配電室托管服務供應商 ,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響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項目名稱:民族文化宮配電室托管服務
項目編號:MZG2023006
基本信息:
采購人:民族文化宮
聯系人:法老師 010-83195571
采購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9號
一、磋商項目的名稱、預算、項目概況和簡明技術要求:
1.磋商項目名稱:
民族文化宮配電室托管服務
2. 磋商項目預算及最高限價:
人民幣45萬元(肆拾伍萬元整)/年。資金來源為自有資金,資金已落實。
3.磋商項目概況和簡明技術要求:
3.1項目概況:民族文化宮配電室承擔著供電的重任,為保證供電設備的安全運行,擬將民族文化宮1、2號兩個配電室所有設備,委托給專業的管理公司管理、運營和維護,服務要求詳見磋商文件。
3.2簡明技術要求:對招標人的兩個配電室供電系統高低壓電氣設備、變壓器、電力電纜的運行使用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由供應商出資在兩個配電室安裝智能檢測監控運維系統設備(分別在1號配電室和投標人總控室設置監控終端),且在1號配電室委派持有高壓值班電工上崗證的人員全天候24小時值守,每班不少于2人。
3.3項目完成時限:服務期5年,合同一年一簽。
4.本項目為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
二、供應商的資格條件:
1.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供應商特定資格條件要求:
(1)供應商應為獨立于采購人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
(2)供應商需具備電力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供應商需具備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五級及以上資質證書;
(4)供應商擬派項目安裝、運行、維護人員需具備相應電工崗位上崗資格證書。
3.供應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4.未向采購人領取磋商文件并登記備案的任何機構不得參與本項目磋商。
5.本項目不允許分包或轉包。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磋商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04月20日至04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49號辦公樓1013室。
四、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23年 05 月06日下午14:30。
響應文件請于送達截止當日截止時間之前送至磋商地點,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響應文件恕不接受。送達《響應文件》時,參加競爭性磋商報價人代表須出示本人身份證(非法定代表人時還須提供與《響應文件》中一致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復印件)。
五、磋商時間:
2023年05 月 06 日下午14:30。
六、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及磋商地點:
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9號會議室。
七、其他補充事宜
1.響應文件逾期送達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購人將予拒收。
2.評分方法:綜合評分法。
3.發布公告的媒介:民族文化宮網站(http://www.zdbuy8.com/)。
4.公告期限:5個工作日。
八、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扶持中小企業有關政策;
2.政府采購其他相關政策。